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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乙工宅價格低?買乙工宅看懂哪些重點?
乙工宅通常比市價8折便宜,看上去和普通的社區住宅沒有差別,為什麼價格可以這麼低?可能有人想問沒有人購買乙工宅反悔,價格真的非常吸引人,入手前應該先了解什麼是乙工宅,哪些購買重點需要留意,接下來就來介紹這種住宅的特色。
乙工宅和工業住宅的關係?
位於工業區裡面的住宅就是工業住宅,依照都市計畫法規定土地使用區分,分成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行政區等,總共11個類別,工業區往下區分,又有特種、種、甲種、乙種、零星工業區4個類別,以使用分區而言,可以用在住宅用地上的類別,僅限住宅區以及一般商業設施。
乙工宅是乙種工業用地的住宅,乙種工業用地原本使用於公共服務事業、商業設施,部分建商看中一般商業設施規定中的灰色區域,工業地價格又相對便宜,便打造成民用住宅,低成本建造,提高買家購買意願。
乙工宅能變更格局嗎?
乙工宅可以應用的的商業設施,包括旅館、超商、便利商店等,作為產業支援的一部分放入工業園區,住在自己的事務所、辦公室,沒有違法嫌疑,不過加蓋廁所、隔間等改變建物結構的行為,一旦舉報就屬於違建,政府可強制要求拆除,回復原狀,由於政府人力不足,現在無法逐一檢查,所以類似這種的房屋產品仍繼續販售。
乙工宅和一般房屋差在哪裡?
買乙工宅的根本原因在於價格低廉,建物的真正使用情形,其實和一般房屋沒有多少差異,自住用途一樣能夠申請自用住宅稅率,房屋稅、地價稅、水電瓦斯費的計算方式沒有變,不一樣的地方表現在下列這幾點。
一、…

這些買房理由可能不夠堅定!先考慮再買房以免無力負擔!
在下決心買房前,最好先想清楚買房原因,才能腳踏實地行動,不過某些情形屬於例外,假如置產理由牽涉到下面三項,可能反而不適合現在做。
一、…

沒蓋好就先買房?預售屋房貸會比新成屋、中古屋划算嗎?
買房的人一定對怎麼買最合算,充滿各種各樣的疑問,市面上最基本的購屋方式分三種,有預售屋、新成屋與中古屋,預售屋是領了建照,卻還沒有起造的房子,買家先簽訂契約買下來,蓋好後就可以直接拎包入住,新成屋是屋齡2年內的新房,沒有被人預先下定,建物主體全部蓋完,看得見全新成品才上架出售,中古屋是屋齡超過5年的舊屋,而且有被之前的居民使用過,因為折舊的關係,價格通常比較便宜,這些種類的房子既然不同,針對的客群也不太一樣,全看買家的預算和喜好來進行挑選。
一、買房頭期款有分一次繳和分散繳兩種
買下預售屋,首先就要繳交5-10萬當作訂金,確認購買完成簽約之後,再次付出簽約金、開工款,三項總共加起來,大約到達房價的10%-15%,在蓋屋的途中,還需要攤還10%-15%的工程款,以上這些款項都是由買家自掏腰包,剩下70%先由銀行代為撥款繳清,之後才是房貸的分期付款,買新成屋或中古屋的話,一開始就要付擔房價的30%當作頭期款,因為要求的資金比較龐大,存款不足不容易一次繳清,改買預售屋就等於分散支付頭期款。
二、需要考慮的危險因素不同
預售屋、新成屋需要規避的危害,有耽誤交屋時間、建商修改設計、建築工程爛尾、成品不佳等問題,像是建商中途跑路,還沒蓋好的房子直接變成爛尾樓,多年積蓄付諸東流,或是出於某些意外原因影響,延緩房屋的交付日期,買家又要提心吊膽地等待,或是施工品質不穩定,最後成品和原來設想的情景有巨大落差,都是會讓人再三猶豫的原因。
中古屋所要面對的風險,有使用折舊、仲介詐欺、屋主不實等問題,像是房子老舊,有些功能不堪使用,住起來舒適度自然比不上新房,或是仲介作為中間人,沒有盡到溝通雙方的責任,隱瞞重要訊息,讓買家購買有問題的房子,甚至可能犯下偽造文件、私吞款項等嚴重行為,或是遇到的屋主是冒充的,根本沒有建物產權,不但交易沒有成立,還被騙走一筆錢。
三、面對的交易對象有差別
預售物和新成屋的買賣雙方是買家和建商,由兩者完成交易,中古屋則是買家與屋主交流討論,中間可能還有仲介做協調,所以是一個三方面的關係。
四、構成買賣的門檻不一樣
建商要銷售新屋的話,一定需要持有合法的建築執照,證明蓋的房子不是違建,如果是中古屋,屋主就要出示所有權狀,表示他有買賣的權利,賣出後將權狀交給下一任新屋主。
五、需要等待的交屋時間不一致
預售屋是沒有成品的房子,因此就算早早買下了,要是等待一段時間施工結束,才有辦法交付實體,新成屋和中古屋是蓋好一段時間,買賣雙方完成交易後,隨時可以交屋,比預售屋快速很多。
六、房貸期限可能產生變動
買家年齡將影響可貸年限長短,一般來說,借款人年齡和借貸年限相加,一定要少於銀行規定的數字,大部分的二胎房貸都有起碼20年的時間,甚至有可能拉長到30年,但假如年紀太大的話,拿到這麼長的期限機率就很低,另外,初次買房的人,可以申請1-2年的寬限期,在此期間內,不必馬上還本金,能付出利息即可,對剛買房的年輕人來說,可以適度地減輕債務壓力。
七、其他可能的優缺點比較
…

買房之前先搞懂斡旋契約與要約書的差異?教你遠離房仲話術買到目標價!
買房,尤其中古屋交易,每一次的交易過程如同上戰場,你需要知己知彼,方能百戰不殆,就像是當你看到喜歡的房屋時,會希望把握這次的機會,因此利用「斡旋契約」或「要約書」,向屋主表達你的購買意願,並由房屋仲介進行居中調節,讓買賣價能夠達到雙方能接受的程度,不過當然若有人跟你一樣喜歡這間屋子,那就要小心自己出的價,是不是比別人低喔!
什麼是斡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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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祕笈系列-貸款未來式-中古屋合約篇
近年來房地產市場熱絡,在交易量大增的情況下,出現了不少購屋糾紛,其中又以合約糾紛最多,因為不少首購族在面對購屋合約時不夠謹慎,或是遇上了不肖房仲業者或屋主,結果造成自身權益受損。那麼消費者在購買新成屋、中古屋時,在購屋合約中或是購屋過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呢?
新手買房重點:簽約之前
在你決定簽下房屋之前,一定會有諸多考量讓你猶豫是否要買這間房子,或是已經決定買房,打算下斡旋等等,但是房市處處充滿危機,你需要避免掉入陷阱之中。
陷阱1:再不簽約會被搶走
見利忘義的房仲會為了讓自己趕緊賺到錢,他會讓你趕緊簽約,並利用話術吸引你加緊腳步,例如:「這筆物件很搶手,已經有好幾個人在排隊了,如果你這兩天不簽,會被搶走的。」但是身為消費者需要注意,新成屋或預售屋具有合約審閱期,因為簽約的對象為「企業對消費者」,但中古屋是「消費者對消費者」,因此不具有審閱期,所以一旦簽約便不得反悔,也就是說需要非常謹慎與小心面對合約內容,別衝動簽約。
陷阱2:下斡旋就回不去
「斡旋金」與「要約書」,都是買家為了表示購屋意願,向賣家表示的誠意,其中斡旋金一旦支付,並且簽了斡旋契約後,若賣家接受出價,斡旋金就會變成購屋訂金,這筆交易即成立。但賣家若未在斡旋契約規定時間內接受斡旋,會自動終止契約,並歸還斡旋金給消費者,而房仲不可私自將斡旋金沒收,因此斡旋金並非有去無回。另外如果不想支付斡旋金,也可簽訂要約書,一樣具有議價的效力,不過要注意一但違約,需要支付違約金。
陷阱3:漏水都說不知道
簽約之前一定要跟房仲要「不動產說明書」了解房屋屋況,確認是否有漏水、壁癌、鋼筋外露、違建等,甚至是凶宅,這些資訊都應該確實記錄在說明書當中,若事後發現有其他未記載的瑕疵,還能跟房仲要求退斡旋,但若你未注意還簽約了,很容易產生糾紛,到時即便你爭取到權益,卻也浪費了更多時間。
新手買房重點:簽約當下
魔鬼就藏在細節裡,尤其在簽約的當下,一定要看清楚合約內容,並且注意不合理的地方,還有房屋資訊接露的完整性等等,一定要仔細、仔細、再仔細!如果不信任自己的話,建議找代書再幫你看過一遍,直到確認合約逐項都沒問題,再由雙方親簽,還有一定要確定是房屋所有權人與你簽約喔!
注意事項1:產權
需確認建物及土地謄本,檢查坪數是否正確、是否包含車位、是否有限制登記、是否有抵押設定金額、檢查土地使用區分為住宅還是工業區等、確認是否有無租約。
注意事項2:簽約者
一定要是本人,也就是房屋所有權人與你簽約,如果不是,也要有授權書面文件證明,或屋主的印鑑證明等,才會是有效的合法授權。
注意事項3:契約內容標示明確
契約內容:標示明確才是王道,且盡量以國字大寫標記數字,例如25坪寫成貳拾伍坪,避免因數字寫不清楚等產生糾紛。
注意事項4:公契移轉價格
需要訂定明確,因為這是課稅的標準,需要明確的約定,尤其在7月份的時候會遇上土地公告現值調整,更需要特別注意避免爭議。
注意事項5:稅費等各項費用載明
稅費等各項費用需載明:買方需負擔的費用通常有「契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保險費、貸款代辦費」,另外交屋日通常還會有「地價稅、房屋稅、水電瓦斯費、管理費等」。
注意事項6:付款方式
付款有四個階段,分別為「簽約、用印、完稅、尾款」,個階段的支付成數,是由雙方訂定的。而賣方若還有貸款未繳清,應以此金額當作尾款。而為了保證買方如期支付款項,也需要請買方開立商業本票至代書處,於尾款支付後無息退還本票。
注意事項7:交屋時間&方式
須明確標示出交屋日期,以及交屋的方式,若賣方尚有貸款,也需要標示貸款清償、塗銷的方式與期限。
注意事項8:現況交屋等於賣方的免死金牌?
買賣契約中,很多會註明「合約現況交屋」、「實品屋現況交屋」等文字,但是這不代表房屋有瑕疵,賣方就能規避責任。不少房屋問題在當下是看不出來的,例如漏水、鋼筋外露等,這些瑕疵並非以現況交屋條約就能規避的,如果不動產說明書上並未標註這些問題,賣方也未主動告知的話,即使有現況交屋這一條約,賣方也不可免責,因此若你遇上類似情形,請爭取你的權益,別被賣方或房仲的話術給欺騙了。
新手買房重點:交屋
中古屋的交屋比較麻煩,因為你必須更仔細的點交,才能避免損害自身權益。且建議要先驗屋,後交屋。驗屋必須在簽約之後,交屋之前,因為簽約後你才有資格與權利進行驗屋的動作,而交屋之前一定要有專業的驗屋機構幫你把關,避免買到海砂屋或其他NG房,另外發現屋況有問題,若你不想買是可以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的。
另外在合約內容也需載明交屋時,是以空屋交屋,或是有其他的附贈品,例如家電或家具,且數量、品項都要逐一載明。
新手買房重點:中古屋購屋貸款
消費者要有一個概念,那就是中古屋與預售屋、新成屋在貸款成數上有很大的差異。一般購買預售屋,可以低自備款,並依照工期支付;新成屋與預售屋貸款成數可以買賣價計算,並貸款8成。而中古屋因為有折舊,需經過銀行鑑價之後,再予以貸款成數,若一樣是貸款8成,卻並非以買賣價,而是銀行的鑑價。
簡單來講,購買預售屋不需要初期就準備總價20%,但是中古屋在交屋之後,就必須支付完所有的自備款,也就是總價的20%,之後申請80%的貸款額度。可是銀行評估的價值基本上會低於買賣價,因此建議消費者在購買之前,先向銀行詢問房屋鑑價以及可貸金額,才能確保交屋後不會因自備款不足而違約。
自備款不足的應急方法
若你真的不小心遇上類似的情形,也就是因銀行估價較低,造成自備款不足的情況,有幾個方法供你參考。
…

如果買房屋不小心買到凶宅怎麼辦?什麼樣的人會買凶宅?凶宅也搶手?
買房時你最害怕遇到什麼?想必很多人都會擔心自己買到凶宅吧!但是也有可能是在買了房之後,房子變成了凶宅,在民國107年就發生了一起案例。
高雄的許女士與陳女士原為醫院的同事,兩人感情好得像家人一般,並同住長達10年,並合購了一間房屋,由兩人共同繳房貸,但房屋登記在許女士名下,可沒想到在民國100年時許女士提供房屋給陳女士使用,但陳女士卻在107年時在屋內輕生,讓房屋成為了凶宅,因此房價直接大打折扣,損失了450萬元,致使許女士向陳女士的遺產繼承人,也就是她姊姊求償。
但事後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發現許女士曾經向陳女士的姊姊承諾「房子脫手的價差我會自己處理」,也就表示許女士已經表明了價差會自行負擔,因此日後的求償不作數,也就不用陳女士的姊姊賠償了。
凶宅價格大打折投資客看準出手狠!
上述案例的房屋變為凶宅後,房價直接損失450萬,對屋主來說肯定很心痛,通常也希望趕緊將房子賣掉,但有人可能覺得凶宅很難賣,其實不然。有很多投資客就是專門購入凶宅來投資的,藉由低價購入凶宅,將其整治一番後,就可以弄成分租套房,用跟附近房屋的出租價格一樣的行情租出去,這樣的投資報酬率超高。
如果將凶宅改成共用門牌的分租套房,其實不太會影響行情,且基本上房東也不太會主動告知此處是凶宅,因此很多投資客會將房屋改建後出租,之後過一陣子再以高於購入價的價格賣出。也有因當地行情上漲,因此500多萬購入的房屋隨著上漲成700多萬,依舊賺了不少價差。
凶宅也可以洗白的嗎?
買房擔心買到凶宅,但是真的很難去發現,因為你不知道這間房屋經過了多少手的交易,而這些交易就讓這間凶宅漸漸的失去了標籤。有房仲揭露有些投資客會特意購入價格低的凶宅,並在1年後委託房仲將房屋賣給親戚,並刻意隱藏凶宅的資訊,等到親戚將房屋再次賣出時,就能成為一般住宅。
另一種方法就是如同上一段所說的,將房屋改成套房出租,過一陣子之後再賣給不知情的人士,並不皆露,而事後被買方發現時,也可以因賣方事先不知情而免責。
凶宅的定義是什麼?
擔心自己買到的是凶宅,想查驗卻也無從下手,除非有明顯的報導或是合約上有註明,不然其實很難知道自己買的這間房子是不是凶宅,其中如果是自然死亡的也無法被定義成凶宅。
根據法律規定,只有發生非自然死亡的才算是凶宅,可是有時候凶宅並不只是限定在房屋內,有時候發生在社區的公共空間內,就是非法定的凶宅,但是若買方聽到類似傳聞心情還是會受到影響,因此雖非法定,但這類型房屋被稱為「類凶宅」。
有哪些情形不被歸類於凶宅?
假如有人在你家樓上住宅跳樓,但是掉落在2樓住家的露臺上因而致死,那麼哪間被稱作凶宅?答案是2樓的住家!因為那個人是在2樓因故去世而非原來那間他跳下來的房間,因此樓上的房子非凶宅,但2樓住家就成了凶宅了。
這棟房屋已經轉手超過2次以上,那麼在第3次的交易中,賣方就可以不皆露此住宅為凶宅,也無須告知買方。
自然死亡而非因自殺或他殺意外死亡,那麼房屋就不會被稱作凶宅,亦或者這間房屋曾有人拿來藏屍體多日,或是獨居老人於內自然死亡多日,皆不歸類為法定凶宅。
如何避免自己買到凶宅?有哪些避開凶宅撇步?
如果你不是投資客,也不是刻意要去收妖伏魔的法師,想必是絕對不想住到凶宅的吧!只是凶宅真的很難去避免,主要是就像上述說的,如果這間房屋已經幾經轉手,那麼合約上就可以不註明,那即便你之後得知了這間房屋原為凶宅,也沒有保障權益的管道,因此要如何在買房時,避免買到凶宅呢?
1.現場賞屋時,仔細注意房屋是否擺設鎮邪物
從看到門口的那一刻就可以開始觀察,檢查是否有貼符咒、擺放奇怪的鎮邪物品,或是開門後有股特別的氣味,或是某面牆漆上別顏色的油漆,拉開抽屜看是否有無擺放鎮邪物品等,小心謹慎看待房屋的每個細節,因為你不知道這間房屋之前發生過什麼事,除非你買的是新成屋、預售屋,那就另當別論了。
2.若有寵物或家中有孩子,可以帶上一起去看屋
雖然這是有點迷信的說法,但是民俗說法不試白不試,所以不如試試,如果遇上小孩不舒服狂哭,或是狗狗狂吠等情形,就可能要小心這間房子可能不乾淨!因為根據民俗說法,小孩的三魂七魄尚未穩定,因此要是遇上不乾淨的東西容易哭鬧,而狗狗因為看世界是黑白的,如果有特別的黑影,會很敏感而狂叫。
3.詢問附近的鄰居或是網路搜索
可與房屋附近的鄰居們打交道,詢問是否可能為凶宅,或是到管委會、里長辦公室、轄區派出所詢問,也可以上網搜尋看是否有相關報導等,仔細蒐集資料確保房屋不是凶宅。
4.居家風水避開見血光的房屋煞氣
如果遇上有壁刀煞、天斬煞的房屋,其實建議都應該避開,不論是否為凶宅,因為此類煞氣容易對屋內的人帶來血光之災,意味著逢刀見血,非常可怕!而「壁刀煞」是指住家面向的位置,剛好是對面建築的90度角牆壁,或是被三角形建築的銳利面的尖角給煞到,其稱為刀口。而天斬煞則是大門口看出去為兩棟建築物中間的夾縫,會給住家帶來較高的風壓,也會帶來血光之災。
5.一定要詳細閱讀購屋合約
購屋合約中會附上「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不論漏水、壁癌,甚至凶宅都會揭露於此書中,因此在訂定契約時,書中一定要詳細註明,如果買到凶宅,雙方必須解約,且賣方必須返還價金,絕無異議。此舉除了保障自身權益,也能避免屋主刻意隱瞞。
買到凶宅可以解約,但一定要注意契約隱藏的陷阱!
如果你真的不小心買到凶宅,若合約上未確實註明,那麼買方可以要求賣方還款,以保障權益,但是你知道嗎?如果合約上註明多寫了一條文字,恐怕你的權益會遭到嚴重的損害!
通常在買賣契約中都會約定「賣方保證買賣標的物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不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而死亡,若有,賣方應負擔擔保責任。」這句話沒有問題,它可以保障你的權益,但是如果在此條文前增列一項「於賣方取得所有權之日(以謄本登記為準)起。」你知道這代表什麼嗎?首先整個條文就會變成「賣方保證買賣標的物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於賣方取得所有權之日(以謄本登記為準)起,不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而死亡,若有,賣方應負擔擔保責任。」
上述這句條文就是合約當中的可怕陷阱,因為原本不論凶宅是何時成為的,只要是發生在交易之前,賣方都需要負責任,但是如果增加了那句話,就變成了在賣方取得房屋所有權之日才開始算起,如果在賣方取得房屋所有權後直到賣出的這段期間都沒有任何兇案發生,則可免除賣方的責任!也就是說在賣方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前為凶宅,照樣不屬於賣方的責任。
相關房市時事新聞新知:
…

